[雜記] Yahoo奇摩&露天帳號遭盜用了,我...
我雖然不是個那麼鐵齒的人,但是,該來的就是會來。這可能就像是命中註定會遇到的,躲也躲不掉。
6月11號下午三點半左右,我在公司的某個電腦前上網等待ON台時間的到來。一邊叫坐在我左邊位子上的卡蘿姐,要記得打電話到博客來客服去抗議她買的Milly的新書怎麼沒有附上首版限定的拉頁小撇步,另一邊,我想要登入我的無名網誌,卻發現我怎麼樣都進不去!ID和密碼我天天都在打,就連copy & paste這一招都試了,怎麼可能會進不去?!我在噗浪上無奈地發了這一噗之後,匆匆離開電腦ON台去了。八個小時過去之後,我的無名還是進不去;同時,我看到Josie下午有回我噗,她說她的奇摩是正常的。
那天晚上下班後,我和卡蘿姐和Kai約了要去誠品敦南店翻翻我們喜愛的日本旅遊書,翻完書,胃有點漲漲的,還拉著卡蘿姐一起到旁邊的N.Y. BAGLE喝了一杯熱的。等回到家梳洗完畢,天都已經亮了。原本應該是要馬上滾去睡覺的,但是,因為我前一天(6/10)就沒有上網開信箱了,總覺得就是哪裡怪怪的,於是早上五點半,我還是開了我的Dell小銀號連上網進了信箱。沒想到,這一開,我折騰了一天沒有好好睡覺~~
我先看到露天拍賣寄給我,分別主旨為【異常IP登入通知】和【停權通知】的兩封信。露天拍賣說我發現我的登入位置來自非台灣地區,並在兩個小時之後,再度來信告訴我,因帳號近期內出現異常,恐有影響露天拍賣平台之秩序,已經暫時停止我(的帳號)使用露天拍賣服務之權利。
露天拍賣所提供的資料,我的帳號在2009/06/09 10:45:12 從韓國的某IP位置登入。腦海裡馬上閃過的念頭:怪怪!我的露天帳號幾乎是沒在用的,怎麼可能會有登入記錄?!他說的那個登入時間,我在睡覺耶!而且,我也沒有出國,不可能是我自己從那裡登入吧,我強烈懷疑,難道是被人盜用了嗎?於是,馬上利用露天拍賣來信當中的客服連結,提出我的質疑與不滿,希望他們可以儘快處理並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。
好不容易處理完露天這一樁,我發現信箱裡面還躺著一封來自奇摩拍賣的【立即繳款通知信】。奇摩拍賣告訴我,我的拍賣交易未繳款已經累計至1380元,要先付清這筆款項,才能繼續在拍賣上刊登物品。
又一個好大的怪怪!我很肯定自己已經一年多沒有在奇摩拍賣使用過賣家功能了,怎麼可能會一夕之間冒出這麼大的款項?!本來想要聯絡奇摩客服,請他們出一張明細給我看看。但是,一想到剛剛露天拍賣的事,我想到:[難不成這也有關連性?] 於是上奇摩拍賣首頁,利用賣家查詢功能輸入我自己的帳號,果然看到我的帳號被用紅字標示著基於拍賣交易安全的考量,此帳號已停權中這斗大的幾個字。
看到這幾個字,真的連想都不用再想了,難怪我的無名ID輸入了千百回都無法進入,這就是答案了啊!而且,我的帳號真的遭人盜用了!!
我先上奇摩會員中心,找到這個地方,一步一腳印地照著上面要求的步驟,提出我的問題。同時,開始上網查露天拍賣和奇摩拍賣客服專線電話號碼。通常,我根本不相信這種寫留言版的方式,是會順利收到任何回應的,而且,遇到這樣子的事情,我沒有辦法只是靜靜地等待e-mail的回覆,我需要person to person的對話,確定有個人真的聽到我的求助訊號,這樣我才能安心。
另外,我打了電話到我家轄區內的派出所,詢問如果懷疑自己的網路帳號疑似遭盜用,是否可以到所裡備案?接電話的警員說,如果我住的地方就在轄區內,是可以直接過去的。6月12日早上八點多,我等在奇摩會員中心做出的請求協助完成之後,馬上前往派出所。
聽完我遇到的情況,當時值班的兩位警員他們告訴我說,因為我還沒有直接確切的證據顯示我的帳號正被盜用中,所以還不能構成備案條件。建議我先和兩方客服取得直接聯繫,再與他們進一步聯絡。 雖然在這個網路安全事件和詐騙事件充斥整個社會的年代,但是真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,通常我們還是會亂了陣腳。當時另外還有一名警員在場,他也補充說到,在這些網路帳號遭盜用的case中,針對我們的帳號被盜用的部份,這是盜用者犯了「妨礙電腦使用罪」,但是就怕在我們報警備案之前,已經有受害者產生,並且先我們一步提告,這些受害者提告的時候,是對ID而不是對人,警察只能找ID的真正持有人,這樣反而是成我們被以「詐欺罪」提告。但是目前都沒有確切證據證明,所以我還是只能先回家,等待和奇摩拍賣聯絡。
6月12日早上09:20,我與奇摩客服專員通上電話,在確認完安全問題確認我就是帳號持有人之後,該名客服問我最近是否有刊登過Canon 相機、衛星導航系統、Nokia 手機...等幾項物品,我很肯定地表示那真的都不是我自己刊登的,也很訝異他們怎麼會有這幾筆記錄,而我剛剛自己查詢的時候卻什麼都沒看到?客服說,因為賣場已在停權之前被取消了,所以即便是此刻才查,當然也是什麼都看不到。奇摩客服表示,會先針對被盜用刊登的物件的交易費做註銷,需要五個工作天的時間;帳號方面會在一段時間之後先寄給我一組新密碼做使用。後續對拍賣功能有問題的話,也可直接聯絡拍賣的客服專員。
另外一方面,我在網路上查了半天,都看不到露天拍賣的客服專線,當天對露天ID的處理方式,也只能靜待留言之後的回音。
6月13日晚上下班之後,再開電腦收信,取得奇摩系統寄發的新密碼重新登入。一方面開心終於可以回到自己的blog來了,但是另一方面卻又很shock,在奇摩拍賣裡面「我的拍賣」的資料頁面中,在「沒賣出的」這區塊裡面,真的有著七筆資料!Canon 相機、衛星導航系統、Panasonic 相機、Nokia 手機、Apple iPhone、Asus小筆電~都是一些很夯的3C產品!看得我整個嚇一跳,連點進去再仔細看個清楚的勇氣都沒有......。
又這樣駝鳥了一天,到了6月14日下午進公司之後,鼓起勇氣開了那些賣場來看。雖然這些賣場的開放時間都短短不到三個小時,但因都是熱門產品,所以答與問當中的詢問不斷。這名盜用者不斷地強調他有即時通可以即時連絡,甚至有人在其中一個賣場中還留言要和他直接交易!我看了之後,覺得心裡很毛,想起警員說過的話,萬一這個人真的和他交易了怎麼辦?整個工作時間我都沒有辦法好好安心做事。當天下午5點多,我再次致電奇摩客服,表明要去警察局備案,並且把那些賣場資料全部列印出來。當天晚上下班之後,我就連夜趕去報警了。
6月15日凌晨,我再次來到了住家轄區的派出所表示要備案。替我受理的張姓女警員告訴我,「備案」與「報案」是有差別的。「備案」只是幫當事人記錄下事情經過,並在所方執勤本上留下記錄,但不具有任何效力;「報案」則是記述完事情經過並提報處理,報案完成之後也會拿到一份三聯單的其中一聯,事後有發生任何變故情況,這份記錄才能具有保障效力。張警員說,在這種case上,很多人只選擇了備案,或是只報案了,卻沒有要告人的意願。為了保全自己的權益是我目前的所有考量,所以我選擇報案,或許也間接等於我要對那個盜用者提出告訴了嗎...。
6月15日凌晨3點鐘,我完成報案初步程序,領到報案三聯單。警方的動作也也快,同一天下午4點半,我接到中正區二分局偵察隊的電話。負責的警官再次確認我是不是要告這名盜用者,如果我沒有要告,他會將此案做結存, 如果我要告,他需要約我再做一次筆錄,之後他才會有進一步的處理動作(如:行文至奇摩請求配合) 。
聽到案子要做結存,感覺不是很舒服,好像如果我選擇的是這一步,整件事情好像要會到此為止了。這樣可以保障我多少權益呢?我雖然沒有非告這個人不可的積極強烈意志,能否找到這個人我也不知道,為了這個事情日後要上法院的話,我光用想的也覺得頭很大,也希望沒有人上了那個人的當,一切都是為了自保,所以我只能選擇提出告訴一途。
6月18日在分局的筆錄上,警官先對露天拍賣的部份做說明,因為露天拍賣的通知信上所指出的ip位置在海外,對警方來說他們並沒有境外管轄權的權限,所以除非露天拍賣有其他的資料補充,不然現在他們現階段都是無能為力。(針對露天拍賣,我也有一堆苦水要吐,以後再專文一篇好好說...) 而奇摩拍賣這一邊,他會先就我這邊提供的資料,向奇摩調記錄來調查,有消息會再做通知。
遇到誰也不想要遇上的盜用事件,對一整個很依賴電腦的我來說,是個打擊!平常愛在拍賣上比價,現在看到拍賣首頁就只想趕快跳開,明明奇摩拍賣客服已經告訴我,我的買家功能是完全不受影響的~。回到部落格,這一陣營我提不起勁來打任何一篇文章,這個低潮現象,是比以往自己發懶沒打的情況還要低落。本來是想要藉著到七月初之前的閉關好好休息一陣子,但是,今天在噗浪看到艾瑪的這一噗,發現和自己相似的情況竟也發生在朋友的親人身上,然後就不自覺地主動分享自己的處理方式......。
我不知道自己的處理方式是不是最妥當,但是,以自保為出發點,我覺得我算是做了現階段該做的措施了。如果有人也遇到帳號被盜用的情況,請不要慌!先在第一時間裡面,把可以佐證的資料頁面存檔、列印,並在一般上班時間和奇摩客服提出聯絡,再向派出所或警察局提出報案。最後,也希望這件事情對你我、對大家的傷害,都能減到最低。
[INFO]遇到網路帳號被盜用時,你需要的幾個網站or電話:
.露天拍賣 客服網頁:http://www.ruten.com.tw/system/00010001.htm
.Yahoo奇摩會員中心:https://tw.member.yahoo.com/
.Yahoo奇摩會員客服專線: (02) 2192.7123 Hours:09:00~18:00
這真的好可怕
回覆刪除我妹上次也遭到人家盜用
還好沒有交易~
真的得小心!
真是太感謝你的流血紀錄
回覆刪除我會趕緊傳給妹妹看
謝謝你!
哇,好可怕,難怪很多都看不到你發新的文章,原來是這樣啊~
回覆刪除抱歉啦,我是喜歡看你網誌的潛水客留~
加油哦~
我上次被盜用光刊登金額就要兩三萬!@@
回覆刪除不過後來yahoo說要去追下標ㄉ人
要他們不要匯款之後 我就放著不管ㄌ.....= ="